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防科工局《国防工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科工技〔2020〕578号)和《军工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程序要求》(局综技〔2015〕74号)相关要求,按照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工业标技委”)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开展2023年联合军工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联合军工行业标准是指在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和电子六个军工行业中需跨行业协调一致,规范实施的标准。联合军工行业标准由国防工业标技委归口,负责标准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组织标准意见征求、技术审查、标准报批等工作,秘书处挂靠在国防科工局经济技术发展中心。
标准项目申报分为技术基础科研项目标准研究成果和科研生产急需后补助项目两类,项目编制周期一般为一年。科研生产急需后补助项目,在标准论证、编制、审查、报批过程中所需费用由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先行自筹解决,主编单位申报项目时,应提前与本单位财务部门做好沟通和统筹,确保编制过程顺利实施。标准经批准发布后,可根据《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科研奖励性后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科工技〔2017〕1515号)申请奖励经费。
二、申报范围
联合军工行业标准申报范围为两个以上军工行业具有共性需求的军工科研生产用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产品标准等标准。主要包括:
(一)国防科技工业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分类、型谱、牌号等技术语言,制图方法、互换性、专业工程的基础标准;
(二)国防科技工业通用的质量、安全生产、安全保密、网络安全、职业健康、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军贸、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及生产动员等需要统一要求的管理标准;
(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通用的先进设计、先进试验与测试、先进工艺与制造、军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相关的技术标准;
(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通用的关键材料及制品、核心元器件、特种零部件等基础产品,以及军工科研生产专用试验与测试装备、制造装备等工业装备相关的产品标准;
(五)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创新平台、情报信息、科技资源、知识产权、固定资产投资、关键设备设施监管、军工配套产品质量保证、供应链质量管理、合格评定等需要综合统筹协调、跨行业实施的其他相关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中科院、地方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军工集团、中物院、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有关民口中央企业等分管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标准项目的征集、遴选、申报工作。申报单位应根据立项重点,结合各单位的技术优势和军工行业发展需求,对标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申报的标准科学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协调配套。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征集范围和联合军工行业标准定位,具有国防科技工业特色,避免与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其他行业标准等交叉重复。
(二)申报项目应具有多行业通用性,积极鼓励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标准编制和技术协调。主编单位应与相关技术优势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并共同编制,一般不少于两个行业参与。
(三)申报项目应重点考虑标准化对象整合申报,对已有军工行业标准可提出整合修订与整合制定为宜,避免分解过细、过散或不成体系。
(四)申报单位应坚守诚信原则,不得重复申报,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确保申报项目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
(五)申报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由分管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汇总后,进行形式审查并盖章后,统一行文报送。每个申报项目为单独目录,目录名称为“【非密】 序号 标准名称”,电子版文件命名为“【非密】 文件名称”。提交材料(文件名称):1-军工行业标准需求申报表(纸质/扫描件)、2-军工行业标准相关性查询报告(纸质/扫描件)、3-军工行业标准论证报告(纸质/扫描件)、4-军工行业标准草案(纸质/电子版),5-军工行业标准需求汇总表(电子版)。
(六)涉密项目按保密要求申报。申报单位应做好保密审查,按照保密规定进行标识。
(七)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31日。
四、秘书处皇冠现金官网hga2021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丽旸010-68118536 18630879918
王明明010-68118536 18510669092
传 真:010-68118569(标技委秘书处收)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六层标技委秘书处(邮编100081)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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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