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新一轮改革的号角吹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为民族的未来描绘出新的蓝图。如同车之双轮,改革与法治彼此呼应,共同支撑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说,“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法治呼唤着改革,改革也离不开法治。对于处在“改革破题年”的国防科技工业来说,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战,必须确立法治思维,通过建立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为改革提供最为坚实的保障。鉴此,2015年的国防科技工业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强法治军工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国防科工局党组还特别指出,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领域,应该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明确目标,确定路径,突出重点工作
如何让改革于法有据?既考验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检验着法律体系的完备与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国防科技工业形成了一大批规章制度,但受历史因素及行业特性所制,法治建设相对滞后于改革发展需求。国防科工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军工要上台阶,法治必须先行。国防科工局专门成立由局长许达哲任组长的推进法治军工建设领导小组,从组织机制上保证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成立伊始,领导小组即组织研究国防科技领域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内推进法治军工建设的重点工作,制定国防科技领域亟需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修订计划。
针对当前法治建设现状,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制定了《国防科工局推进法治军工建设总体方案(2015—2020年》,从顶层上统筹谋划国防科技工业法治建设思路、步骤和措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完备的国防科技工业法律体系;国防科工局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更加透明、规范、高效;局机关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同时,涉军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军品市场运行更加规范。《方案》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推进立法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推动法治实施、加强法治保障,并从5个方面提出68项具体措施的分工和进度安排。
为确保全年立法及制度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制定印发《国防科工局2015年立法及内部制度建设工作计划》,通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节点,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展开,并采取按月督查等形式,保证任务按时高质完成。围绕重点立法,国防科工局加快《原子能法》《航天法》立法进程,着力推动《国防工业法》立法,尽快从法律上支撑我国军工大国、核大国、航天大国的地位,配合行业在相关领域的快速发展。
推动立法,完善制度,法治军工成效明显
国防科工局党组将2015年确定为机关“制度建设年”,要求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素养、严守法治原则、提高法治能力,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发展。从年初到年末,先后召开4次法治军工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赴多地军工企业开展立法调研,组织调研座谈会十余次;推动数十项立法工作,完成多项法治领域重大问题研究报告。
勤勉的工作换来令人欣慰的收获:
——法律法规制修订取得突破性进展。13项涉及国防科技工业的法律法规列入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国防科工局牵头的有11项,是国防科工委时期以来最多的一次,目前有3项法律法规草案提交国务院。
——规范性文件制修订数量创近年新高。出台行业规范性文件34项,合法合理地对国防科技领域进行有效管理,扫除法治盲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有关部门、地方工办、军工集团公司沟通协调,形成法治军工建设合力。
——机关内部制度建设力度加大。制修订内部制度31项,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机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各项职责正确履行。
——贯彻落实中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部署。完成《国防科工局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方案》,提出23项具体措施,积极建立“一个窗口”受理和受理单制度、办理时限承诺制、申请人评议制度,组织编制16项服务指南和16项审查工作细则。加快推进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程序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5项应履行新设行政许可事项,制定了立法工作计划。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指定地方实施的中介服务事项,按国务院要求开展清理工作。
——建立制度诊断,强化监督约束。开展针对局固定资产投资、科研项目管理、选人用人等3方面规章制度的诊断工作,对15类100项制度逐项进行梳理,提出意见建议,有效促进有关部门和人员依法行政意识的强化和提高。围绕防控体系建设,对职权事项、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认真梳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形成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让改革于法有据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国防科工局党组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遵循,要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发展。
局党组反复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学好宪法法律,特别是与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发展、国防科工局履职尽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掌握为官做事的规矩和尺度,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意识入脑入心、成为习惯。
一年来,在推进各项改革的进程中,国防科工局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根本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根据国防科技工业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军工科研院所转制为企业的配套政策以及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政策措施,及时研究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促进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与此同时,深入研究制定内部制度建设计划,重点制修订立法工作、规范性文件审查、信息报送、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逐步完善内控制度体系,规范机关运行;推进简政放权,继续开展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调整,抓紧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于法有据、于法周延;进一步优化流程,做到于事简便、快捷高效,职能完善;坚持规范权力运行,严格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正是这一系列的法治化配套措施,使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发展呈现出生动蓬勃的局面,不仅圆满完成全年任务,为“十二五”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也为“十三五”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