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季度我国核电厂继续保持安全稳定运行
发布日期:2015-02-05 信息来源:中国核能行业协会
分享: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日前发布的2014年第四季度核电运行情况显示,各运行核电厂严格控制机组的运行风险,继续保持安全、稳定运行,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一级及一级以上的运行事件。各运行核电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件、环境事件、辐射污染事件,未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未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第四季度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各运行核电厂放射性排出流的排放量均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监测数据表明,所测出的环境空气吸收剂量率在当地本底辐射水平涨落范围之内。
2014年第四季度全国累计发电量为13883.2亿千瓦时,核电累计发电量为368.96亿千瓦时,约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2.66%。与燃煤发电相比,核电相当于减少燃烧标准煤1184.36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3103.03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硫10.07万吨,减少排放氮氧化物8.76万吨。
本季度核发电量比2014年三季度下降了2.01%,比2013年同期上升了22.15%。累计上网电量为346.41亿千瓦时,比2014年三季度下降了2.08%,比2013年同期上升了22.25%。
截至2014年底,我国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共22台,总装机容量达到20305.58mw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