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工安密〔2018〕5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深圳市国防科工办,各军工集团公司: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要求,国防科工局决定在军工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将《2018年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于5月20日和7月5日前分别报送活动方案及活动总结。
联 系 人:安全生产与保密司 胡丙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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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10-88581485
电子邮箱:sastind@yeah.net
国防科工局
2018年5月8日
2018年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军工系统2018年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组织做好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综合运用各种媒体,弘扬军工安全文化,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班组、深入科研生产和试验现场,进一步推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法治规范约束作用,促进重点型号工程安全保障、军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2018年6月1日至30日。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201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
国防科工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制定活动方案,由安全生产与保密司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等工作。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活动通知等形式,做好活动宣传动员部署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国防科工局门户网站和所属单位的宣传报道资源,明确工作分工,统筹策划新闻宣传工作;三是搭建交流平台,组织专家对3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四是组织开展军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对所属单位的活动开展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考核、有奖惩、有总结,加大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争创先进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
(二)实施阶段。
各部门、各单位在贯彻落实《通知》部署的同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1.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是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军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年度重点工作。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亲自讲,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集中讲解,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班组、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是武器装备研制的生命线”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基本理念。
二是开展安全法治专题宣传培训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的宣贯力度,制作挂图展板等宣传品,开展线上线下推送,重点对《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军工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武器装备科研试验安全九条规定》,以及《军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军工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南(试行)》《军工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和使用指南(试行)》(以下称“一办法两指南”)等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进行逐条深入解读,加大对党政主要领导、型号工程“两总”和技术负责人的培训教育力度,着力提升全员学法知法、遵法守法、尊重规程、敬畏制度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强化安全法治规范约束作用。
三是创新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同步开展相关活动。在科研生产试验现场进行专家宣讲、设置活动展台、发放宣传品,组织开展演讲比赛、摄制动漫、制作微信微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以大讲堂、知识竞赛、经验交流、座谈研讨、网上论坛、安全征文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发展”和“零事故、零隐患、零伤亡”理念,传播安全知识,弘扬军工安全文化,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自查自评活动。以推进落实“一办法两指南”为重点,强化军工危险化学品产品、工艺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推进登记工作,落实“一书一签”要求,推进信息化管理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组织召开一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专题分析会,对照法规条款、要求逐项进行检查,查找填补薄弱环节和短板缺项,并深刻吸取近年来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五是扎实开展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综合治理对照检查活动。紧紧围绕《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消减目标,对照技术、工艺、工程等治理方案,检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推进方案实施进度。组织专业机构、行业专家对3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的现场督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诊断、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汇总分析各类问题和隐患,提出改进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六是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舆情应对预案的演练工作,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应急自救力量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强化全员应急救援意识,提高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警戒疏散和现场指挥能力。
七是组织参加系列网络宣教活动。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8〕1号)要求,组织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皇冠现金官网hga2021官网、“国家安监总局宣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开展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实现从线下宣传到线上互动、从员工学习到家庭教育、从被动受教到主动宣讲的全方位覆盖和全员动员,进一步提振信心,汇聚推进军工系统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
2.配合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自6月1日开始在全国各地展开,12月底结束。活动期间,各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和有关军工单位要积极参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开展的以宣传、采访、督导为主要形式的“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一是强化安全责任。相关单位要配合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集中报道各地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等改革创新举措,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工作实施情况,采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并落实好安全保密工作。
二是强化科技强安。各单位要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采访调研各地区、各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科研生产单位,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推动各地区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场馆建设,筑牢社会公众“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三是强化依法治安。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对各地区、各单位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采访,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开展一线的纪实报道,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向全社会释放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强烈信号。
(三)总结阶段。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结合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践和经验,对好的做法制度化,对好的宣教常态化,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各部门、各单位将本地区、本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7月5日前报国防科工局,国防科工局汇总全系统整体情况,于7月15日前报送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作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推进全年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相关保障条件和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创新组织方式和工作模式,加大对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要注重培养典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共享经验做法,对取得显著实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要积极向“安全生产月”官方网站推荐优秀作品,积极参加国家级媒体的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活动,充分利用国家级媒体的带动效应,提升学习宣传效果。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建立完善考核办法,明确负责人、联络员和信息报送人员,层层督促督导,确保方案执行到位,并注意加强活动过程中的保密管理,以及活动本身的安全管理,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活动期间,于每周五前将活动信息报送国防科工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国防科工局将通过《中国军工》《国防科技工业》等媒体或专刊,报道全系统“安全生产月”动态信息。